招生热线:0351-2354119

山西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首页 > 消防科普 > 法律法规
    分享到: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11-18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新疆消防公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共两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共同组织实施,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为基础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办法对报考条件进行明确,应考人员可以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日期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办法》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567214.Html

    相关推荐: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一消考试收获季,恭喜通关的学员!
    • 招生热线
    • 0351-2354119

    清大东方服务号

    清大东方服务号

    清大东方消防新视角

    清大东方消防新视角

    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中控,消防中控本,消防中控证,消防中控员,消防中控培训,消防中控上岗证,建构筑消防员培训,请选择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清大东方
    QING DA ORIENTAL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4001 888 119